|   | 獎名: 2008年第三十一屆時報文學獎 |   | 獎名: | 2008年第三十一屆時報文學獎 | | 屆次: | 第三十一屆 | | 徵文主題: | 徵文宗旨:振興台灣文學,發掘優秀作品。 | | 獎項: | 1.短篇小說獎:字數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六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十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2.散文獎:字數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3.新詩獎:行數三十行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4.報導文學獎:字數三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 | | 應徵條件: | 1.得獎作品均在人間副刊發表(但不另支稿費)。 2.除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同仁外,凡海內外各地區華人均可參加。 3.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4.作品若涉抄襲、剽竊、模仿,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 | 注意事項: | 1.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以一篇為限。 2.參賽作品須以正體(繁體)中文電腦列印一份(A4紙,內文12級細明體。以簡體中文寫作者,請自行轉換字體為正體中文列印。不須附磁片),另須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聯絡電話、簡歷及身分證字號,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3.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4.稿件須在信封上分別註明應徵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獎」、「散文獎」、「新詩獎」、「報導文學獎」。一律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8萬華區大理街一三二號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收。 5.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6.得獎作品若由本報輯結成書,或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 | | 評選方式: | 1.稿件收到後立刻編號,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本刊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晉入評審稿件,一律密封送請本屆評審委員審閱。 3. 今年十月二日本報社慶當天公布評審結果。 | | 收件日期: | 2008/6/20 | | 截止日期: | 2008/7/10 | | 揭曉日期: | 2008/10/2 | | 公佈時間: | 2008/6/20 | | 主辦單位: | 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 | 其他: | 附設:人間新人獎 辦法:自去年九月起至今年八月底止,凡在「人間」發表作品(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小品文)的作者,只要未曾獲頒國內外各報章雜誌團體舉辦等重要文學獎之首獎,得由本刊編輯與專欄作家,從中推選出最具潛力的新銳,贈予「人間新人獎」獎座一座。 | | 記錄時間: | 200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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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獎名: 2008年第一屆台灣角川輕小説大賞 |   | 獎名: | 2008年第一屆台灣角川輕小説大賞 | | 屆次: | 第一屆 | | 徵文主題: | 原創長篇小説。題材形式不拘,但不接受羅曼史、BL作品及18禁作品。 | | 獎項: | 輕小說大賞獎項:金賞(1名) 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獎座乙座銀賞(1名) 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及獎座乙座銅賞(數名,名額由主辦單位決定) 獎金新台幣伍萬元及獎座乙座※金賞得主必須同意其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出版(不另支付版稅或其他任何報酬)。 | | 應徵條件: | 1.海內外華人之未公開之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媒體,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發表或出版者為限。2.作品字數於5萬字至12萬字之間(含標點符號,以Microsoft Word之「字數統計」功能為字數計算基準)。3.參賽作品須以電腦打字,並以12級字、新細明體、A4紙張直排列印(每頁之建議列印行數為34行)。參賽作品一律採繁體中文格式,以簡體中文寫作者請自行轉碼為繁體中文。 | | 注意事項: | 1.參賽作品如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決定該作品是否喪失參賽資格。2.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3.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選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得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4.參賽作品於得獎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5.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但是每件作品均需分開寄送。6.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評審過程亦不受理任何相關詢問。參賽者需自行負擔作品製作、寄送等一切參賽成本。7.已報名之作品名單將不定期公布於活動官網。8.評選作業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通過初審及複審的作品名單將各自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9.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10.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與獎座。惟大陸與海外地區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金與奬座三個月,以便進行資格之查證。11.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12.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 | 評選方式: | | | 收件日期: | 2008/6/15 | | 截止日期: | 2008/9/30 | | 揭曉日期: | 2009/2/20 | | 公佈時間: | 2008/6/25 | | 主辦單位: | 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 | 其他: | 1.收件方式: 請於活動期間至本活動官網(http://www.kadokawa.com.tw/lightnovel2008/)下載報名表,並請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含列印稿及儲存有作品電子檔的磁片或CD-ROM)、劇情大綱(約800字)寄至:105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44號5樓;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角川輕小說暨插畫大賞 小組」收2.揭曉:2009年2月中旬於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 | 記錄時間: | 200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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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第三屆懷恩文學獎 |   | 獎名: | 2008第三屆懷恩文學獎 | | 屆次: | 第三屆 | | 徵文主題: | 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 | 獎項: | 1.社會組(含研究所學生)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十二名:每人八千元 2.學生組: 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十二名:每人八千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 | 應徵條件: | (1)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2)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但聯合報副刊同仁,以及懷恩文學獎得獎人於得獎後三年內均不得參加。 (3)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4)收件: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8月5日,郵戳為憑。揭曉:十一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 | 注意事項: |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研究所學生請勿參加學生組,學生組參賽者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08第三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110)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555號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 | 評選方式: | 內容的感人與真實性為評選重點。 | | 收件日期: | 2008/7/1 | | 截止日期: | 2008/8/5 | | 揭曉日期: | 2008/11/16 | | 公佈時間: | 2008/6/15 | | 主辦單位: | 懷恩慈善基金會、聯合報副刊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 | 其他: | | | 記錄時間: | 20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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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年第二十一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 |   | 獎名: | 2008年第二十一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 | | 屆次: | 第二十一屆 | | 徵文主題: |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 | 獎項: | 1、散文創作類:以敘事、抒情為主,不限題材,文題自訂。字數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為限。文建會優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尊。評審團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牌一面。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2、翻譯類(英譯中):(1) 譯詩組文建會優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評審團獎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2) 譯文組 文建會優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評審團獎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 | 應徵條件: | 1、全球華人均可參加。2、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文建會優等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性質的獎項。散文獎則不受此限。3、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5、每人應徵散文以一篇為限。譯詩或譯文必須各篇均譯。為了增加參賽者得獎機會,如參加譯詩、譯文同時獲獎,以擇優錄取其中一項為主。 | | 注意事項: | 1、收件日期: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以郵戳為憑)。2、揭曉日期:九十七年十月上旬。3、頒獎日期:九十七年十一月上旬。 4、發表及出版:散文類及翻譯類作品由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發表,九歌出版社出版得獎作品集(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5、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A4紙張(單面、橫式列印),作品上不可有任何姓名資料。散文創作類一式2份,翻譯類一式3份,並附磁碟或光碟片。6、應徵者資料,請另以紙張寫明真實姓名及隨時可聯絡之地址、手機、電話號碼、電子信箱,並附簡歷、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等相關資料,並附文字檔於磁碟或光碟片中。7、發現抄襲、冒用他人作品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8、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9、翻譯類之原文,請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中華日報社網站、九歌文學網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10、作品請掛號郵寄至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三樓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散文創作類、譯詩組、譯文組)。作品一律不退件。11、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12、應徵者需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 | 評選方式: | 1、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2、作品如有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3、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 | 收件日期: | 2008/7/1 | | 截止日期: | 2008/7/31 | | 揭曉日期: | 尚未確定 | | 公佈時間: | 2008/5/18 |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 | 協辦單位: | 中華日報社協辦、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指導、台北市文化局贊助 | | 相關網址: | http://www.chiuko.com.tw/news.php?news=detail&newsID=287 | | 其他: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洽詢電話:(02)25776564 | | 記錄時間: | 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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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聯合報「文學獎三十」研討會論文徵搞|   | 獎名: | 2008聯合報「文學獎三十」研討會論文徵搞 | | 屆次: | 第一屆 | | 徵文主題: | 一、為慶祝聯合報文學獎三十年,本報將舉辦一場 「文學獎三十」研討會,探討三十年間,台灣興起的各種文學獎項,及其在時代潮流中所引發的文化效應、產生的文學現象,並展望其未來。二、論文主題:1、文學獎的性質、功能、制度及其運作2、個別文學獎的設立及其發展歷程3、文學獎的主辦者、評審委員、得獎者、得獎作品的統計分析4、從文學獎看當代文學走向及寫作類型5、文學獎的女性、同志等主題書寫6、由文學獎看各地區的華文文學7、由文學獎看文學的世代現象8、其他與文學獎相關的議題 | | 獎項: | 論文發表費每篇1萬元 | | 應徵條件: | 【第一階段】摘要審查:1、將8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及個人簡介、聯絡資料,以E-mail郵寄至lianfu@udngroup.com,並在主旨註明參加「文學獎三十」論文徵稿。2、論文文字:中文。3、本刊將請學者專家組成「論文審查委員會」選出入圍者,審查結果以E-mail或電話個別通知。4、截止日期:2008年6月25日。【第二階段】論文寫作1、論文字數:8千至1萬字左右。2、論文:格式須合乎一般論文寫作規範,並通過第二階段審查。3、截止日期:2008年8月10日。【第三階段】論文發表1、本會議於9月6日於本報總社會議廳舉行。2、論文發表費每篇1萬元,論文結集出版時不再另支稿費。 | | 注意事項: | | | 評選方式: | | | 收件日期: | 2008/5/24 | | 截止日期: | 2008/6/25 | | 揭曉日期: | 2008/9/6 | | 公佈時間: | 2008/5/24 | | 主辦單位: | 聯合報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 | 其他: | | | 記錄時間: | 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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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年聯合報文學獎徵文辦法  |   | 獎名: | 2008年聯合報文學獎徵文辦法 | | 屆次: | 第三十屆 | | 徵文主題: | 鼓舞全世界華文作家,創作有影響力的好作品。 | | 獎項: | 1、短篇小說獎:字數不得超過六千字。大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一座。2、散文獎:字數不得超過三千字。大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六萬元,獎座一座。3、新詩獎:作品限短詩一首,行數不得超過四十行,總字數不得超過六百字。大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二名,獎金各五萬元,獎座一座。 | | 應徵條件: | 每人每類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文類。 | | 注意事項: | 1、作品請打字列印,一式三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2、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110)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555號聯合副刊轉「聯合報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3、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並附簡歷。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4、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5、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本報追回獎金及獎座。 | | 評選方式: | 1、初複選作業由本報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本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本報系所有。編入文學獎作品集時不另致酬。 | | 收件日期: | 2008/5/24 | | 截止日期: | 2008/7/10 | | 揭曉日期: | 2008/9/16 | | 公佈時間: | 2008/5/30 | | 主辦單位: | 聯合報、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http://udn.com/ | | 其他: | | | 記錄時間: | 2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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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第二屆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   | 獎名: | 2008第二屆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 | 屆次: | 第二屆 | | 徵文主題: | 鼓勵中文短篇小說、散文創作 | | 獎項: | 1.小說類:首獎一名,獎金25,000元二獎一名,獎金15,000元三獎一名,獎金10,000元佳作兩名,獎金各5,000元 2.散文類:首獎一名,獎金25,000元二獎一名,獎金15,000元三獎一名,獎金10,000元佳作兩名,獎金各5,000元 | | 應徵條件: | 1. 短篇小說:每人以一篇為限,字數一萬千字以內。2.散 文:每人以一篇為限,字數四千字以內。3. 個人獨立創作之中文作品,且 作品未曾在海內外報刊、雜誌、網路以及各類媒體發表過。 4. 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 | | 注意事項: | 1.每人每類至多投稿一篇。2.投稿請逕寄投稿信箱E-MAIL:linyutang.house@scu.edu.tw,投稿作品將回覆證實,若未收到回覆信請主動查明。 3.主旨請註明「參加第二屆林語堂文學創作獎」。4.投稿內容:a. 作品請以Word存檔,註明作品、題目﹝頁面大小為A4、字體12級﹞。 b. 另附Word檔案註明﹝頁面大小為A4、字體12級﹞1、真實姓名;2、筆名;3、聯絡電話;4、通訊地址;5、職業;6、性別;7、電子信箱;8、作品題目9、參加文類。﹝請務必配合規定,否則不列入評審﹞。 5.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發行專書,不另支版稅、稿費。 6.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冒借、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時,即逕予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之一切損失。7.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8.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9.獎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時,請自行繳納15%稅金。10.投稿作品請避免使用火星文、注音文、錯別字,請使用正確的全形標點符號。11.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公佈之。 | | 評選方式: | 1.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2.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予以從缺。3.初審:由獎評會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凡通過初審者,將刊登作品篇名於網站www.linyutang.org.tw。複審:每項敦請三位作家擔任評審,圈選出入圍作品,交由獎評會決審,並將作品上傳至林語堂故居網頁。決審:每項敦請三位作家擔任評審,為求公平公正,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每項前三名及佳作,交由獎評會決審,並編印決審集刊。 4.每場會議設一主持人,該主持人不參加評分及表決。5.會議現場公佈入選作品之總分及名次,凡同分同名次,或有爭議情形,均由評審委員做最後投票表決。 | | 收件日期: | 2008/6/1 | | 截止日期: | 2008/8/31 | | 揭曉日期: | 2008/10/19 | | 公佈時間: | 2008/5/22 | | 主辦單位: | 林語堂故居、東吳大學 | | 協辦單位: | 東吳大學外語學院、喜菡文學網www.pon99.net、書林出版公司 | | 相關網址: | http://www.linyutang.org.tw/user/news_2_1.asp?uid=122 | | 其他: | 聯絡電話:02-28613003轉16郭小姐。 | | 記錄時間: | 200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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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林榮三文學獎 |   | 獎名: | 2008林榮三文學獎 | | 屆次: | 第四屆 | | 徵文主題: | 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 | | 獎項: | 1.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佳作視水準而決定名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2.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佳作視水準而決定名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3.新詩獎:行數五十行以內。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佳作視水準而決定名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4.小品文獎:字數一千字以內。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 | 應徵條件: | 1.作品必須未曾在平面及電子、網路媒體發表,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2.以中文寫作應徵。3.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4.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 | 注意事項: | 1.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2.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3.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4.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5. 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 | 評選方式: | 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 | 收件日期: | 2008/7/1 | | 截止日期: | 2008/8/15 | | 揭曉日期: | 2008/11/6 | | 公佈時間: | 2008/5/10 | | 主辦單位: |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 | 協辦單位: | 自由時報 | | 相關網址: | http://www.lrsf.org.tw/main.htm | | 其他: | 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十一月六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得獎入選者,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得獎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公布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並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 | 記錄時間: | 200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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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第七屆宗教文學獎徵文辦法  |   | 獎名: | 2008第七屆宗教文學獎徵文辦法 | | 屆次: | 第七屆 | | 徵文主題: | 喜歡生命,寧靜和諧。 | | 獎項: | 1.短篇小說獎(限4000字以內)首獎一名 獎金十萬元二獎一名 獎金七萬元三獎一名 獎金四萬元2.敘事詩獎(行數限80-120行。如有序、註、後記等,一律計入總行數)首獎一名 獎金十萬元二獎一名 獎金七萬元三獎一名 獎金四萬元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 | | 應徵條件: | 1. 宗教信仰、題材與表現方法均不限。文章題目自訂。2.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但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3.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者。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4.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 | 注意事項: |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刊出外,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靈鷲山佛教教團網站。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3.作品必須打字列印,一式五份。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08第七屆宗教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一律掛號郵寄至「(110)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聯合報副刊收」。 | | 評選方式: | 評審團召集人:漢寶德 | | 收件日期: | 2008/8/6 | | 截止日期: | 2008/9/5 | | 揭曉日期: | 2008/11/10 | | 公佈時間: | 2008/5/10 |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靈鷲山佛教基金會、世界宗教博物館、聯合報副刊、聯合新聞網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 | 其他: | 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 | 記錄時間: | 20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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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08年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   | 獎名: | 2008年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 | | 屆次: | 第五屆 | | 徵文主題: | 提供青年學生專屬的文學創作舞台,發掘文壇的明日之星,點燃台灣文學代代薪傳之火。 | | 獎項: | 1.短篇小說獎(限5000字以內):首獎一名,獎學金三十萬元二獎一名,獎學金十五萬元三獎一名,獎學金六萬元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一萬元2.新詩獎(限40行、600字以內):首獎一名,獎學金十萬元二獎一名,獎學金五萬元三獎一名,獎學金二萬元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六千元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 | 應徵條件: | 1.台灣16歲至20歲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 | 注意事項: | 1.每人每項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獎項。2.作品須打字列印,一式四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聯合報副刊轉「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出生年月日、就讀學校、聯絡電話、戶籍地址並附學生證影本,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 | 評選方式: | 1.初複選作業由聯合報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聯合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前三獎作品將在聯合報副刊(包括UDN聯合新聞網及聯合知識庫)及聯合報系北美世界日報副刊發表,優勝獎作品選刊。集結成冊時不另致酬。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5.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 | 收件日期: | 2008/4/10 | | 截止日期: | 2008/5/21 | | 揭曉日期: | 2008/7/10 | | 公佈時間: | 2008/4/5 | | 主辦單位: | 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聯合副刊 | | 協辦單位: | | | 相關網址: | | | 其他: | 2008年7月上旬得獎名單公布於聯合報副刊,俟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 | | 記錄時間: |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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