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獎名: 2012年第三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   | 獎名: | 2012年第三屆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 | 屆次: | 第三屆 | 徵文主題: | 1.小說與電影,促進文字創作與影像創作的交流。為求周延包容、多元廣納、擴大參與,舉凡寫實的愛情、動作、推理,乃至奇幻的驚悚、科幻、寓言……,皆在歡迎之列。2.內容的元素要件,包涵人物角色、背景場景、故事情節,無論類型如何,均須具備相當的清晰度、深刻度,描寫設定有利於且有易於電影攝製者,為評審給獎的重要準據。 | 獎項: |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萬元;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佳作二名,獎金各新台幣10萬元。 | 應徵條件: | 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正體(繁體)中文寫作。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 注意事項: | 1.主辦單位得將前三名得獎作品出版或委託第三者出版本屆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專書,不另致酬。2. 獲獎作品得全部或摘要部分刊登於人間副刊、廣州南方周末、香港明報世紀版、本獎官方網站,不另致酬。3.本徵文之主要目的,在於徵選、鼓舞優秀小說,並為其爭取機會改編成影視作品。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作品改編、製作或授權第三者改編、製作電影、電視劇、舞台劇,並予以公開播映、表演、發行,不另致酬。惟主辦單位擁有之此項改編權利,其行使期間,自本徵文名次公佈揭曉日起算五年內為限。參加本徵文者視同同意本項規定。4.212年9月1日開始收件,2012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日期為憑)。5. 四萬字至五萬字之間。電腦列印稿六份(12級細明體、A4紙張。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繁體)中文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稿件內文除小說正文外,還需書寫200字故事大綱置於小說第一頁。6.末單獨一紙附上作品報名表。(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E-mail信箱、聯絡電話、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需另外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7.一律以掛號郵寄「(台灣)桃園縣333龜山鄉山鶯路157號明基友達基金會『BenQ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執行小組」收。8.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9.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10.作品得全部或摘要部分刊登於人間副刊、廣州南方周末、香港明報世紀版、本獎官方網站,不另致酬。11.單位得將得獎作品出版或授權第三者出版本屆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專書,不另致酬。 | 評選方式: | 聘請資深電影人及作家,分初審、複審、決審辦理。 | 收件日期: | 2012/9/1 | 截止日期: | 2012/10/31 | 揭曉日期: | 2013/4/10 | 公佈時間: | 2012/9/25 | 主辦單位: | BenQ明基友達基金會 | 協辦單位: | 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廣州南方周末香港明報世紀版 | 相關網址: | http://www.BenQfoundation.org/BenQ-award/CCF/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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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年第11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   | 獎名: | 2012年第11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 | 屆次: | 第11屆 | 徵文主題: | 為鼓勵推理文學創作、推廣推理文學嬝炕A特別設立一年一屆之「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由台灣推理作家協會主辦,望能邀請有志從事推理創作者共同耕耘這塊屬於華文世界的園地。 | 獎項: | 首獎作品可獲得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暨獎座。 | 應徵條件: | 1.推理小說屬類型文學的一支,除強調邏輯思維、重視劇情架構外,並能兼具小說的文學性與解謎的娛樂性。凡符合上述之創作精神,文長在一萬五千字至三萬字之間的短篇推理,均屬徵稿範圍之列。2.以中文創作,未在平面媒體(包括電子形式)公開刊登、出版,非涉及抄襲、翻譯、改寫、冒用,有心提昇推理創作水準之作品均具備參加資格。獲得首獎之作品,一經發現有涉及抄襲、翻譯、改寫、冒用之情事,取消資格。3.過去參加過【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含前身【人狼城推理文學獎】)的作品,不可重新修改後再參賽。4.本獎屬新人獎,歷屆首獎(含前身【人狼城推理文學獎】)得主無參賽資格。5.本文學獎為小說類徵文獎,除了小說以外,其餘文類皆不符合徵文規定。6.請使用MS Office Word格式.doc(word 97-2003文件)之檔案投稿,以免因格式差異,造成排版錯置或缺字等相容性問題。7.內文以繁體字,橫排文字編排。以簡體中文參賽者,請自行於完成後轉為繁體中文字。字體之選擇以新細明體為主、字型大小以12級字為原則,惟參賽者為以變換字體或排版達到某些效果,字體應以新細明體及標楷體為限,字型大小或排版則應以不影響評審嬝狀鬼鴢h,否則將可能影響評審結果,請參賽者自行斟酌。8.除非與故事謎團(例如暗號推理、死前留言)有關,請勿使用火星文、注音文或其他不符合中文文法的語句創作。 | 注意事項: | 1.參加徵文作品須清楚註明作者本名、筆名、總字數與連絡方式。2.因本文學獎採用匿名評審制,個人資料(包括作者名字)切勿寫進稿件內,請在email中填寫,或填寫在另一個文件檔。3.附圖切勿置於doc檔內,需要另附。圖片請用jpg或png格式,每個圖檔大小切勿超過1Mb。4.如違反以上格式規定與投稿注意事項,作品將可能被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5.決選入圍作品之作者同意,於決選名單公佈之日起,就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在全世界各地以各種語言翻譯、公開發表、重製或出版之權利),專屬授權與本協會七年,本協會於該專屬授權期間內,得就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行利用或再授權與第三人。除作者於揭授權期間屆滿前一個月通知本協會外,該著作財產權之專屬授權於屆滿日起自動延長七年。6.本協會利用或再授權前揭著作財產權所得之利潤,應依公平合理原則分配與著作人,具體分配方式,由本協會依利用或再授權情況決定之。 | 評選方式: | 採階段性評選,入圍決選由評審群選出首獎作品。 | 收件日期: | 2012/11/1 | 截止日期: | 2012/12/31 | 揭曉日期: | 2013/4/30 | 公佈時間: | 2012/9/24 | 主辦單位: |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 | 協辦單位: | | 相關網址: | http://blog.roodo.com/taiwanmystery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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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年詩歌年度新人獎   | 獎名: | 2012年詩歌年度新人獎 | 屆次: | | 徵文主題: | 新詩 | 獎項: | 得獎者1名,可獲頒獎座及獎金港幣5000元 | 應徵條件: | 1.參加者年齡不得超踰35歲,計算至2012年12月, 即1977年或之後出生的詩人。2.參加者提交新詩作品,總行數不得超過150行,格式為12級細明體,固定行距18pt,不附任何插圖。3.為本年內創作的詩歌, 不論發表與否。 | 注意事項: | 1.所有投稿者以電子檔方式,寄 psc518053@163.com。2.本獎面向全球華文詩壇。 | 評選方式: | 1.由香港區詩人先從來稿中揀選15份入圍作品。2.交兩岸三地評判給參賽作品打分(1-10分), 最高分者得獎。3.評審過程以不記名方式進行, 並公布所有評判的給分結果, 以昭公允。 | 收件日期: | 2012/8/20 | 截止日期: | 2012/12/31 | 揭曉日期: | 2013/3/15 | 公佈時間: | 2012/9/24 | 主辦單位: | 圓桌詩刊 | 協辦單位: | 香港文藝社香江藝林香港詩歌協會新詩.com | 相關網址: | http://poem1997.com/2012/2012%E8%A9%A9%E6%AD%8C%E5%B9%B4%E5%BA%A6%E6%96%B0%E4%BA%BA%E7%8D%8E/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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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第十五屆台北文學獎   | 獎名: | 2012第十五屆台北文學獎 | 屆次: | 第十五屆 | 徵文主題: | 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舞臺劇劇本:主題不限,惟以「臺北經驗」為佳。 | 獎項: | 1.小 說: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2.散 文: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3.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4.古典詩: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5.舞臺劇劇本: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並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兩個月內尋求製作團隊提出演出計畫提供審查,審查通過者,發給合作之製作團隊「演出製作獎金」。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 | 應徵條件: | 1.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2.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及執行單位同仁,不得參加及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競賽類各文類首獎得主,不得參加該得獎獎項之比賽(例如散文首獎得主不得參加本屆散文類組,依此類推)。3.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舞臺劇劇本曾經辦理演出、讀劇會、座談會等活動,視為曾公開發表之作品。4. 已參加比賽得獎、已獲文學補助之作品、或已輯印成書者,不得參選。5. 作品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 | 注意事項: | 1.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臺北市(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授權,且臺北市(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2.參選者可同時報名競賽類及年金類(倘報名兩類,請分開郵寄),競賽類每人限參選一類且以一篇為限,年金類限提一項計畫。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3.參選作品請以A4紙張列印一式五份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4.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5.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6.小 說:以6000至12000字為原則;散 文:以3000至5000字為原則;現代詩:30行以內;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舞臺劇劇本:(一)含現代及傳統戲劇之原創劇本,惟不含兒童戲劇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70至90分鐘為限。(二).舞臺劇劇本首獎得主演出製作獎金相關規定:(1).由與首獎得主合作之製作團隊向本局提案,並由本局獎助製作團隊進行演出。(2).演出製作獎金視計畫需求核定,最高30萬元,並由本局邀集學者專家審核後,憑核定之演出計畫撥付。(3).演出計畫須符合下列要件:應檢附首獎得主與製作團隊之「合作協議書」或首獎得主同意作品授權該團隊演出之「授權同意書」。應包含4場以上之正式售票演出。(4).製作團隊須於接獲本局核定獎助之公文後,於十五個月內完成演出計畫。(5).未能於兩個月內提出演出計畫者,視同放棄,並由評審獎得主遞補。其申請、演出期限、及演計畫內容之規範,與首獎得主同,期間規定則自本局通知遞補日起算。(6).經核定獎助之案件,必須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本局得就計畫之執行進行查驗,並列為未來相關案件審核之依據。 (8).本製作獎金不得任意變更用途,經審查通過之案件,若計畫變更或因故無法履行,應即函報本局核准,但以一次為限;惟因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未能依計畫內容執行或履行時,不在此限。(9).本演出計畫之相關文宣資料(包括邀請函)明顯處應載明本局為指導或贊助單位,相關宣傳、記者會、座談、研習、演講及開閉幕式等重要場合,應於活動二週前通知本局。(10).製作團隊應於演出計畫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送成果報告紙本(含照片檔、獎助部分收支明細表等)函送本局辦理結案。結報經費時,若有實際支出縮減超過原報預算經費二分之一者,本局將送結案審議委員會議審查。(11).受獎助之製作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局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原核准獎助處分,並追回全部或一部獎助款: a.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 b.未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或因故無法履行者。c.拒絕接受評鑑或考核者。 d.未經本局核准,擅自變更計畫者。 e.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 受獎助者經本局通知應繳回獎助款,逾期不履行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12).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演出計畫已獲本局或附屬機關補助者,本局不再重複補助。 | 評選方式: | 1.評審作業:年金類、競賽類均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2.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收件日期: | 2012/9/21 | 截止日期: | 2012/11/30 | 揭曉日期: | 2013/3/15 | 公佈時間: | 2012/9/21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協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 相關網址: | http://literature15th.culture.gov.tw/# | 其他: | 報名表請至官方網站下載 | 記錄時間: | 20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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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 第一屆秀威青少年文學獎   | 獎名: | 2012 第一屆秀威青少年文學獎 | 屆次: | 第一屆 | 徵文主題: | 適合11至18歲兒童青年中篇小說,以原創作品為限。題材不拘,主題正面,具啟發性;形式創新,文字生動,富藝術性和可讀性。 | 獎項: | 首獎一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貳拾萬元。評審獎一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拾萬元。佳作若干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伍萬元。 | 應徵條件: | 1.限以中文寫作。2.海內外華人均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3.作品篇幅以五至六萬字為宜,不得超過六萬字。4.參選作品以尚未發表(含網路)或出版者為限。 | 注意事項: | 1.作品須打字,字級12級,細明體,以A4紙張列印編頁,裝訂成冊,並附上影本五份及光碟一片(限以純文字檔或word處理)。手寫稿恕不受理。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2.參選者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請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正面影本)及同意書正本一份(請簽章後以信封裝袋密封,作品本身請勿書寫姓名等資料。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恕不予受理。3.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等情事,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自負。4.得獎者作品主辦單位有優先出版權,以紙本及電子書同步出版,出版合約另訂。如不同意本公司獨家出版者,則視為自動放棄獲獎權利。5.出版權與推廣活動:(1).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優先出版權,含紙本書及電子書EP同步發行。(2).獲獎作品的出版合約另訂,得獎作品自紙本書發行第2001冊起算版稅。(3).獲獎者需參加由本公司安排之相關活動,如「秀威青少年文學獎徵選」頒獎儀式和推廣青少年文學活動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6.參加作品請列印五份,並附word檔光碟,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76巷65號1樓」,秀威資訊林小姐收,信封上須註明「參加秀威青少年文學獎」。洽詢電話:(02)2796-3638分機132 | 評選方式: | 1.應徵作品經彌封後,即日進行評選,評選辦法由評選委員會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選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2.得獎名單揭曉:民國一○二年三月底,刊登於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官方網站、秀威資訊官網及國家網路書店。 | 收件日期: | 2012/12/5 | 截止日期: | 2012/12/31 | 揭曉日期: | 尚未確定 | 公佈時間: | 2012/9/21 | 主辦單位: | 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協辦單位: | 中國文化大學中文系文藝創作組大龍樹(廈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 相關網址: | http://122-147-183-171.static.twnoc.net/match/detail/62408/website | 其他: | 報名表及同意書請至官方網站點選下載 | 記錄時間: | 20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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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第十一屆宗教文學獎   | 獎名: | 2012第十一屆宗教文學獎 | 屆次: | 第十一屆 | 徵文主題: | 喜歡生命,聆聽寂靜。宗教信仰、題材與表現方法均不限。文章題目自訂。 | 獎項: | 1.短篇小說獎(限4,000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十萬元二獎一名:獎金七萬元三獎一名:獎金四萬元佳作兩名:獎金一萬元2.新詩獎(限30行以內,總字數400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八萬元二獎一名:獎金五萬元三獎一名:獎金三萬元佳作兩名:獎金八千元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 | 應徵條件: |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但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 注意事項: |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刊出外,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靈鷲山佛教教團網站。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3.作品必須打字列印,一式五份,文末請註明字數。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電子信箱、個人學經歷。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第十一屆宗教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 聯合報副刊收」。6.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 評選方式: | | 收件日期: | 2012/10/1 | 截止日期: | 2012/10/31 | 揭曉日期: | 2013/2/10 | 公佈時間: | 2012/9/13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靈鳶山佛教基金會、世界宗教博物館、聯合報副刊、聯合新聞網 | 協辦單位: | | 相關網址: | http://udn.com/NEWS/READING/X5/7319741.shtml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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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第二十一屆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   | 獎名: | 2012第二十一屆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 | 屆次: | 第二十一屆 | 徵文主題: | 鼓勵作家創作少兒文學作品,以提升國內少兒文學水準,並提高少兒的鑑賞能力,啟發其創意,並培養青少年開闊的胸襟及視野,以及對社會人生之關懷。 | 獎項: | 1.少年小說:適合十歲至十五歲兒童及少年嬝炕A文字內容富趣味性,主要人物及情節以貼近少兒生活為宜。文長(含空白字元、標點符號)四萬至四萬五千字左右。2.首 獎:獎金二十萬元,獎牌一座。評審獎:獎金十二萬元,獎牌一座。推薦獎:獎金八萬元,獎牌一座。榮譽獎若干名:獎金每名四萬元,獎牌一座。 | 應徵條件: | 1.海內外華人均可參加,須以白話中文寫作。每人應徵作品以一篇為限。為鼓勵新人及更多作家創作,凡獲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首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2.作品必須未在任何報刊發表或以其他創作形式如劇本等出版,亦不得改編(參加本會徵文未入選之作品,亦不得重複參加)。獲獎作品之中文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初版四千冊,不付版稅,再版時可支定價百分之八版稅。 | 注意事項: | 1.稿件請以電腦打字,以A4規格之白紙由左至右橫打,新細明體、12級字,請以中文Word編寫,首頁加上篇名,頁尾須加上頁碼。為方便作業,裝訂時請以長尾夾或釘書針固定成冊,無須膠裝。2.發現抄襲、模仿、頂用他人名義應徵者,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金外,並公布其真實姓名及地址。3.應徵者須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4.應徵者資料,請至九歌文學網下載相關表格(【第二十一屆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 送件表】)填寫,附於稿末(勿黏貼裝訂於稿件上),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02-25776564轉23查詢)。5.作品及應徵者資料各一份掛號郵寄︰台北市105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九歌文教基金會收。各項作品、資料之電腦稿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6.以上未盡事宜,本會得修改之。 | 評選方式: | 應徵作品經彌封後,即進行初審、複審、決審。評審委員於得獎名單揭曉時公布。 | 收件日期: | 2012/9/13 | 截止日期: | 2013/2/18 | 揭曉日期: | 2013/5/30 | 公佈時間: | 2012/9/13 | 主辦單位: | 九歌文教基金會 | 協辦單位: | 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行政院文化部 | 相關網址: | http://www.chiuko.com.tw/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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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第二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   | 獎名: | 2012第二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 | 屆次: | 第二屆 | 徵文主題: | 鼓勵民眾藉文字與攝影,記錄兩岸人民交流的故事,以民間觀點呈現兩岸互動的歷史過程,增進民眾及國際對兩岸交流實況之認識。 | 獎項: |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一)紀實文學獎:首獎1名10萬元,頒發獎座乙座優選2名每名5萬元,頒發獎座乙座佳作5名每名3萬元,頒發獎座乙座入選10名每名5,000元,頒發獎狀乙面。 (二)紀實圖文獎:最佳圖文獎5名每名30,000元,頒發獎座乙座最佳潛力獎3名每名10,000元,頒發獎座乙座入選10名每名5,000元,頒發獎狀乙面。 | 應徵條件: | (一)紀實文學獎:字數以3000~7000字為限,以真人實事為題材的紀實作品。 (二)紀實圖文獎:投稿文件需圖文並茂,文章以500~1500字為限,及5~10張照片(照片圖檔請設定為300dpi,每張圖不超過400K),記錄兩岸人民交流的故事。文學體例不限,稿件內容必須為真實故事,作者真名發表。 (三)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或設有戶籍者)、持有中華民國長期居留證或定居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就讀我大學院校之大陸(含港澳)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 注意事項: | (一)請填寫報名表,或逕至「行政院陸委會」官網或活動專屬網站「舒讀網」下載報名表。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三)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乙式5份,並附上光碟(採稿紙書寫者,可免檢附光碟)。參選作品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台北郵政第11941號信箱 第二屆兩岸交流紀實文學獎評選委員會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類別」。 | 評選方式: |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 收件日期: | 2012/8/13 | 截止日期: | 2012/9/30 | 揭曉日期: | 尚未確定 | 公佈時間: | 2012/8/13 | 主辦單位: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 協辦單位: | 印刻文學生活誌 | 相關網址: | 舒讀網 http://www.sudu.cc/行政院陸委會官網 http://www.mac.gov.tw/ | 其他: | 洽詢電話:執行小組 INK印刻文學生活誌(02)2228-1626 | 記錄時間: | 20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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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第七屆懷恩文學獎   | 獎名: | 2012第七屆懷恩文學獎 | 屆次: | 第七屆 | 徵文主題: | 1.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扶持的溫暖。2.為鼓勵年輕人聆聽、特設「兩代寫作組」,由長者口述歷史、年輕人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 獎項: | 兩代寫作組:首獎一名:十萬元二獎一名:六萬元三獎一名:四萬元優勝五名:八千元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社會組:首獎一名:十萬元二獎一名:六萬元三獎一名:四萬元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學生組:首獎一名:八萬元二獎一名:五萬元三獎一名:三萬元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 應徵條件: | 1.文類為三文,字數以1000至2000字為限。2.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為學生組第四、五、六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社會組、兩代寫作組;社會組第四、五、六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學生組,但可參加兩代寫作組;兩代寫作組第五、六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學生組、社會組。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徵文。3.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合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 注意事項: | 1.主辦單位擁有德獎作品發表全,除聯合報副刊及聯合報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在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文末請註明字數。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4. 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字數、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2第七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 評選方式: | 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 收件日期: | 2012/7/16 | 截止日期: | 2012/8/27 | 揭曉日期: | 2012/12/10 | 公佈時間: | 2012/7/16 | 主辦單位: | 懷恩慈善基金會、聯合報副刊 | 協辦單位: | | 相關網址: | http://mag.udn.com/mag/reading/storypage.jsp?f_ART_ID=400446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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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獎名: 2012第六屆myfone行動創作大獎   | 獎名: | 2012第六屆myfone行動創作大獎 | 屆次: | 第六屆 | 徵文主題: | 分為「情書」及「家書」及「生活筆記」三個主題。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 獎項: | 「情書」與「家書」與「生活筆記」三項主題,每一項主題各取以下獎勵名額:(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一)首獎1件,頒發獎金NT$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二)二獎2件,每件獎金NT$3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三)三獎3件,每件獎金NT$1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四)佳作10件,每件獎金NT$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五)人氣獎若干件(將另於活動網站之人氣獎活動辦法公布):每件可獲精美禮品乙份及獎狀乙紙。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作品將擇期發表於活動網站、國內主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介。 | 應徵條件: | 1.凡持有中華民國(台灣)行動電話門號之民眾,皆可參加。2..參賽者每次投稿時,須在一則簡訊內(全型中文7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因手機系統規格之不同,請PHS用戶在45字內完成參賽作品)完整表達對「情書」、「家書」、「生活筆記」主題之原創創作。3.情書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20。家書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30。生活筆記組:請以全型繁體中文完成一則簡訊投稿內容,傳送到0935-120-140。系統收到該則投稿後,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之門號。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4.參賽者須登錄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始視為完成參賽流程。◎每位參賽者均須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其中會員資料的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門號相同。◎曾於第3、4、5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者,不需再次加入會員。但第1、2屆之舊會員如未曾於第3、4、5屆加入,因系統變更,仍請重新註冊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具備會員資格之參賽者除可查詢自己之參賽記錄外,並享有活動網站會員之一切權利與義務。 5.完成一則簡訊參賽作品流程後,參賽者方可進行下一則參賽作品流程,但參賽者必須於徵件時間結束前加入活動網站成為會員,才視為有效參賽。若未依上述投稿流程而有影響參賽權益之情事發生,後果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 注意事項: | 1.限以手機簡訊方式並以繁體中文創作參賽。如因使用非規定語言造成無法完成投稿,參賽者需自行負責。2.收件期間內,每一門號之參賽作品不限,每日發送之參賽作品數量亦不限。3.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尚未在任何一地之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表。4.本活動為公益性質活動,無論參賽者使用哪一家門號,均可參加。每完成一次簡訊投稿,皆由投稿者所屬的電信業者收取該則簡訊費用,費用按照您原本電信方案計算。5.參賽者收到系統回覆之確認簡訊,係由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免費提供,參賽者不需另外付費6.投稿內容若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成能辨意之句子,將以資格不符論。故請參賽者投稿完成後,務必登入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7.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參賽後視為同意依「第六屆myfone行動創作獎」徵件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8.參賽者須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等。若未提供真實資料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9.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且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括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為出版及/或發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倘發現參賽作品有不符上述條件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10.參選作品禁止有任何抄襲行為。倘參賽作品有任何抄襲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權利情況時,於尚未公告得獎名單前,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於已公告得獎名單後,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亦有權立即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11.參賽作品內容倘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字眼者,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12.得獎人同意所有得獎作品自公佈得獎時起,視為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取得該得獎作品之永久且無償之授權,亦即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運用、複製及/或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等使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除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外,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授權使用之人為任何請求/主張。13.得獎作品將於平面或電子媒體發表,如: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但不另支付稿費及/或其他任何費用;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有權將得獎作品製作成任何形式之出版品(包含但不限於書籍等)並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得獎人亦不得向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為任何請求/主張。14.得獎人同意如擬自行將得獎作品授權予其他人或自行為任何方式之公開發表、演出或利用時,應事先取得經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之書面同意。15.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代為扣繳稅額或其他費用。16.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本屆參賽作品亦僅保留於本屆活動期間,請自留檔案底稿。17.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保留變更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若有修訂,將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18.領獎期間: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上公佈得獎名單,公布後30天內頒發得獎獎項,若獲獎者因故未能出席頒獎典禮,須向主辦單位主動聯繫,溝通領獎事宜。 | 評選方式: | 1.文筆流暢度、創意度、扣題度,並能反應當代意識。2.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文壇人士、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參賽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 收件日期: | 2012/6/21 | 截止日期: | 2012/7/21 | 揭曉日期: | 2012/9/5 | 公佈時間: | 2012/6/21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大哥大基金會、中時媒體集團 中國時報 | 協辦單位: | 臺北文創、誠品書店 | 相關網址: | http://www.myfone.org.tw | 其他: | | 記錄時間: | 2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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